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[ 作者: 审核:校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:21-09-23 阅读次数:2577 ]
根据2021 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安排,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时间
2021 年9 月24 日至9月30 日。
二、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
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
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。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。
三、实施方式
填答人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,选择相应身份参与问卷调查。
四、注意事项
家长请以社会人士身份参与。
请全体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工作,共同关心教育发展。感谢大家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!